雖然司法院副院長兼大法官城仲模已經因為涉及私德的不當言行而辭職,但是對於大法官進賓館的各式揣測和各路追查仍方興未艾,演戲的想下台,看戲的不想散,神祕的女主角,涉世未深的男主角,兜不攏的兩造說詞…對社會大眾和媒體而言,是很好看的故事和追查的好材料。然而,故事發展至今,既然誠仲模已經辭職,他和女主角之間的曖昧羅生門就純粹只是家務事而不再涉及任何公共利益,媒體和社會大眾也沒有再繼續扒糞和八卦的必要。

值得大家關注的大法官問題,不應該再是大法官有沒有進賓館,在賓館裡做了什麼。應該是大法官有沒有進總統府,和總統說了什麼。蘋果日報在四月五日A2版的一則新聞的片段,曾明確指出「陳總統在發表『終統論』的前一天,就曾在總統府聽取城仲模的意 見」。這則簡短的報導其實非常值得全國民眾繼續關心,媒體也應該繼續追查,提供更多相關消息。因為,如果報導為真,那麼我們公眾超然的大法官已經悄悄地變質為總統的「御用大法官」了!司法院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仲裁憲政機關之間的權限爭議,其所負責的憲法解釋是政治運作的依歸,也常常影響政治活動的發展。例如正在審理中的「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組織條例」釋憲案,正是涉及行政和立法兩權的憲法爭議,因此大法官應嚴格禁止涉入政治活動,以免違反「球員兼裁判」的憲政法理。司法院自己頒行的〈法官守則〉,在第三點即明白規定「法官應避免參加政治活動,並不得從事與法官身分不相容 的事務或活動」,總統和大法官究竟是什麼交情,見面在談些什麼,大法官在總統府內做的事,其實對公共利益的影響遠甚過在賓館裡能發生的事,這才是狗仔精神應該發揮的場域。

事實上,司法院每位大法官出入皆配備有專屬司機和公務車,城仲模是否有進出總統府或官邸其實並不難查證,司法院應繼續針對大法官是否有不當參與政治活動,私底下友情贊助擔任總統法律顧問的憲政爭議,迅速做出調查報告並公諸於世,以接受社會大眾的檢驗與批判。如果司法院再像真調會條例覆議案前夕的大法官關說案一樣,調查報告隨便和和稀泥,最後以空洞的查無實據敷衍了事,走了一個誠仲模副院長,也提升不了民眾對司法的信心和大法官的信賴。而總統府也應該立刻公開這六年以來,總統、副總統是否曾在總統府或官邸非公開地接見過任何一位大法官?如果城仲模確有出入總統府或官邸的未公開行程,司法院和總統府都應具體交代雙方會面的目的與交談內容,到底是什麼樣的重大事宜,使得總統府必須要違反行政倫理,反常地跳過司法院院長而直接約見司法院副院長?因為副院長理論上僅是輔佐院長處理院務,實際上只是虛位而已。即使總統關心任何的司法重大政策(例如:司法改革的議題)也應該是接見司法院長或同時會晤院長和副院長,事實上並沒有單獨召見副院長的必要!

從憲政主義的制衡精神而言,司法院副院長兼大法官上賓館事小,但頻繁出入總統府和官邸事大,因為這意味著總統將政治黑手伸入司法院,而不知自愛的大法官可能會成為甘為政客驅使利用的馬前卒,這將會是台灣重大的憲政危機!因此,如果司法院不能提出有說服力的調查報告,而總統府也迴避公開從兩千年政黨輪替以來,所有大法官出入總統府或官邸的非公開活動的會面記錄,那麼,立法院朝野諸公,應該儘速根據大法官在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所賦予的國會調查權,成立專責委員會徹底追查總統和大法官私底下到底交談討論了什麼樣的國家大事?套一句阿扁總統的名言,「即使動搖國本,也要追查到底!」因為,一個白天穿著法袍道貌岸然宣稱自己是「憲法維護者」大法官,晚上卻熱衷於政治活動搖身一變淪為總統的「御用大法官」,比外遇說謊,被騙入局,電話關說,飲宴交遊,更令人民擔心害怕,其所造成的危害更是足以摧毀大法官憲政解釋的效力,當人民不再相信大法官是超然公正,大法官的解釋也不會有應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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