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已在立院成案的罷免案,陳總統不提答辯已經為冷處理罷免議題,將之拖過表決的危機處理定調,漸次集結的罷免勢力也得面對才開始就須結束的無奈,因為罷免最後不過關後續也什麼戲唱,阿扁又再一次以堅強的意志力渡過危機。追究政治責任的罷免假若過不了關,未來就算提出彈劾也是不了了之,泛藍應該好利用國會多數的優勢和沸騰的民怨,善用國會調查權來配合罷免案的提議。 大法官在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表示基於「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 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提出國會調查權為「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 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國會調查權「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除了可以讓立委針對每日一爆料的最新發展進行為罷免蒐證,還可以讓質問調查具有強制性,立法院「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還可以配合檢調的調查進度裡應外合,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可以尋求法院介入仲裁,「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 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泛藍今天有很好的機會可以以國會多數的優勢制定行使國會調查權的相關法律,卻陷入街頭民粹和媒體烏賊戰中不可自拔。

現在罷免陳水扁總統是缺乏正當性的,因為趙建銘的貪污案目前並無法連結到陳水扁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趙建銘所涉案件也都還在調查階段無法證明陳水扁政府貪腐的嚴重性和全面性。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先前說罷免時機還不成熟只對了一半,現在時機是不成熟,局勢的發展也坐實了罷免會讓泛綠團結模糊貪腐焦點成藍綠對決的擔憂。但是馬英九也不應該坐等2008的總統大位,應該要求黨團支持召開立院臨時會行使國會調查權,針對目前已經爆發的政策爭議,例如二次金改的相關人事和政策,竹北生醫圖利高鐵,軍將官升遷任命等,一一調查趕上媒體的爆料進度。立委諸公應該把握臨時會的機會為全民喉舌,為扁政府體檢,查出一些弊端證據為罷免陳水扁總統確立正當性。

585號大法官釋憲確立立法院擁有國會調查權,立委可以傳喚各級政府官員並要求作證。立委可以調閱相關文件,除了不能起訴,立法委員已經擁有形同檢察官的權力,但是身為國會多數的在野黨卻不知道利用手上的調查權翻天覆地的把陳水扁政府查一遍,到現在相關消息和證據還是要靠深喉嚨利用名人報料,關心的民眾只能靠爆料天王邱毅和無所不知的張友樺過日子。除了電視轉來轉去都是同一批言之鑿鑿的名嘴,辦案趕不上爆料的檢調,只剩驚駭莫名,痛罵到灰心(甚至還有為之自殺)的老百姓咀嚼著財富相對剝奪感,盤算這股怨氣該出到哪個黨哪個總統候選人的身上。國會擁有的調查權,現在就可以針對台開內線交易案涉及的人事派任和相關政策的決定進行調查,要求政府官員和相關銀行等前來立法院一一交代誰經手相關事務,並調閱相關文件,國會啟動調查權之後,相關人等不出席和作偽證都可以透過立法訂定罰則,以已曝光的案件看來,立法委員應該會非常忙碌,也有不少官員會寢食難安。

對在野黨而言,現在強推罷免是事倍功半,不成功的話連羞辱惡整扁政府的效益都沒有,徒然幫助第一家庭和陳水扁政權轉移焦點。看看民調就知道,雖然民眾不相信趙建銘的清白但是多數人也不認為阿扁應該下台,可預知的民氣支撐罷免不夠用,難以對反對罷免的立委施壓。即使改為不記名投票,也無法讓立法院三分之二的委員同意罷免案,因為國親可以策反民進黨委員,陳水扁總統也可以拉攏國親立委。立法委員席次即將減半,國會起碼有一半的立委可以待價而沽,現在提出罷免,不單是捨本逐末,全民更被迫觀看沒用的政治交換鬥爭爛戲。

檢調已經針對趙建銘涉及的弊案清查,但是法院是針對犯罪的部份,我們需要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行使調查權同步並進。國會調查權是針對政策的部份,而我們常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現今可說是天下大亂,全民狗仔時代,爆料不分藍綠,形勢能不能大好,就看握有調查權的司法體系和國會,能不能針對犯罪和政策缺失,好好調查,給台灣一個向上提升的機會。看著電視國民黨女立委們上唱著全民大悶鍋改編的吳淑珍版「家後」諷刺扁政府,突然覺得立委能做的還不如全民大悶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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